中心在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服務及活動守則
1. 在中心辦公期間,除了在臨時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下停工外,其他情況服務照常。
2. 若在放工前三小時或以上除下黑色暴雨、八號及以上風球,則中心會於兩小時內復工。
有關中心活動及護送服務之安排:
於活動前二小時,若活動安排有義工護送則以活動前三小時計,天文台發出或仍然懸掛黃色或一號風球時,中心舉辦之戶外活動會取消。至於前往其他機構的服務,例如:護送覆診等,則需要在出發前查詢有關機構服務有否變動,否則服務照常進行。
於活動前二小時,若活動安排有義工護送則以活動前三小時計,天文台發出或仍然懸掛紅色、黑色暴雨、三號、八號或以上風球時,則中心所有室內及室外活動及護送服務將會取消。
此外,若於活動進行期間,天文台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則由當時負責中心室內活動的職員視乎情況作出決定,而至於前往其他機構的服務,例如:護送覆診等,則會員及義工要視乎情況作出決定,並先行聯絡中心。
假若天文台在活動進行期間,發出三號、八號或以上之強風訊號,則中心所有室內及室外活動及護送服務則須全部中止。